和玲玲通完電話後,我做了件大事
(對不起啦老人家,字我沒法選大,將就點看吧)
(抱欺啦玲玲,雖然妳要大家叫妳美美,但我會覺得在叫我自己)
這件大事其實說來也沒什麼,不是拯救即將毀滅的地球,也不是開發出對抗愛滋的新藥
這件事是就是:我。洗。澡。了
呿!誰沒洗澡,有人還一天洗兩三次咧
但自從去年底12月30日,腳被燙傷之後,到今年3月10日,我都沒洗澡
雖然我曾經給自己下目標,傷沒全好之前不洗澡
今時今日我的傷已近癒合階段,但還不是全好
可我還是洗澡,不是再也忍不住髒臭,都七十一天沒洗了,還在乎又多幾天嗎
從十多天前舒顏跟我說:今天諸事大吉,洗吧
後來我又查了農民曆,那天過了以後,再到三月十一才有宜沐浴
為何在前一天破功,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明天我會去看相聲瓦舍的表演
我不是很在乎沒洗澡就去看他們,而是我跟我同行的朋友大概會受不了我
但我也不怕她的受不了,而是一個心情,來了,我就洗了
在這長達七十一天沒洗澡的日子中,我實施了技術性犯規
洗頭七次,洗腳三次,用毛巾擦上半身一次,用水洗下半身一次
而脖子是最容易卡污垢的,我時常會去搓它,好讓人不容易發現我其實很久沒洗
頭髮也是每十天油到受不了,我就洗了,因為枕頭布被我睡的很髒
皮膚被我用菜瓜布搓得很痛,實在累積太多黑垢,搓下來時
不禁有種:原來我這麼白......的念頭,比任何美白產品還有用
好吧,原以為我隔了這麼久才洗,一定格外通體舒暢,神清氣爽
很遺憾的,我並沒有這種感覺,問題出在哪裡?我也不知道
我時常洗澡完就光著身子在房裡做很多事
諸如:打電話給玲玲、看看書、上上網
現在也是在一絲不掛的情況下,寫這篇網誌
如今我才發現,穿衣服對人的重要性
因為煙燙到肚皮,可不是一件什麼好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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