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和小鹿講起了一件我很在意的事

 

不管是漫畫還是偶像劇,男主角(反之亦然)想要擺脫不死心的仰慕者時

就會一把抓過旁邊的女主角,然後說:她就是我的女朋友

這時腦殘的該名臨演就會不受控制地大聲嚷嚷:我不信!你說你們是情侶有什麼證據!

為了證明,男女主角只好接吻

 

此時我都會憤怒地想說你白痴啊

人家明明本來沒什麼感覺甚至是討厭對方,結果被你這麼一逼只好親,親了以後就產生感情

你說你這不是自找死路嗎!本來他們也沒有想在一起

你還自掘墳墓摧毀自己的愛情撮合他們,智障啊!

 

更離奇的是,我都覺得人類為什麼會莫名其妙在那種處境下就是要證明

這種衝動是為何我真百思不解

人世間的情侶在面臨質疑時,也可以大可不管,我說了我們是男女朋友關你屁事,又為什麼非得要證明給你看不行

簡直誤會了邏輯

 

於是我就想提供幾則給編劇們參考一下

 

1、借位

早年在瓊瑤時期,男主角們都會用手指壓在對方嘴唇上,然後躲避鏡頭狂親自己的大拇指

不過現在觀眾吃重鹹也沒那麼好騙,不真槍實彈地親是不行的

但女主角們都很愛不甘地大肆追討「把我的初吻還給我!」

所以此招可杜絕後患,讓整部戲就在這裡停止

 

2、按壓女主角胸部

本來我是想說摸對方下體之類,但想想,好像還是接吻比較沒有傷害性,摸私處太下流了

而女主角摸男生胸膛是沒什麼證明感,男生被女生拍一下好像沒什麼大不了

唯有男生摸女生胸部才能解了這公式

不過我又仔細想想,接吻跟被摸胸部哪個更虧我實在分辨不太出來

我想還是會有女生兩種比起來,是寧可選擇摸奶的吧

再說也可因此而多了一個橋段是男主角說:妳胸部那麼平我根本沒感覺,我還以為在摸男的咧!

女主角氣哇哇地同時又不免自卑自怨,夜裡洗完澡還會攬鏡自憐地說:也沒有那麼小好不好......

 

3、種草莓

但當場要弄出一個吻痕來似乎是比較狠狽

接吻可以碰一下就算了,然後對糾纏者說:這樣你滿意了吧!

可是吻痕就要耗在對方的脖子上好一段時間,而且那畫面還有點窩囊,可能糾纏者還會等到不耐地拍打腳尖咧

加上有些身高差比較詭異的,整套流程就會真的很不浪漫很不帥氣啊

 

4、迅雷不及掩耳的魔術

在牽起對方的手瞬間套上一枚對戒

識相一點的追求者,在看到兩人戴了一模一樣的戒指就會咬牙打退堂鼓

 

5、說出對方身上私密的痣或胎記

不管什麼戲,總是一定要有洗澡時對方闖入,還有換衣服不小心被看見

所以看到幾個特殊的身體特徵是完全合理的

但此時該臨演可能就會走火入魔地加碼說:「我不信!你說她胸部上有三顆紅痣證明給我看啊!」

因此環環相扣,解了一個又來一個

主角還要很衰地在大庭廣眾前寬衣解帶,跟接吻比起來到底哪個更不值啊

我已經搞不清了

 

6、造假

預先在皮夾中藏了一張偽造的身份證,後面的配偶欄寫了別人名字

現在智慧型手機這麼方便,先在裡面存幾張跟異性的親密合照即可,用PS合成也行

不過臨演還是很可能會說:「我不信!幾張照片能證明什麼!你說她是你女朋友有什麼證據!」有完沒完你煩不煩啊

 

 

 

人世間是很險惡的,所以我一再強調,遇到這種無理的要求其實根本不需要去證明什麼

追求者可能看完你們接吻之後還是失心瘋地不斷質問,接吻又能代表什麼,你這樣就說你們是情侶有什麼證據,然後這場戲可能就沒完沒了地無限迴圈

遇到更激進派的堅持變態,我想就算帶去汽車旅館當場性交給他看,他還是有可能說:現在一夜情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打個炮就說你們是情侶有什麼證據!

連結婚了他都還是有可能說:我不信!你們是假結婚根本不是真心相愛!你說你們是真的結婚有什麼證據!

就算去戶政事務所調資料出來,變態還是可能會說:我不信!現在詐騙集團這麼多,資料很容易造假,你說這資料是真的有什麼證據!

所以真的不要再被激將法騙了啊,很多事情真的是不需要證明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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