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寫讀書心得屆滿九個月了
除了打發時間的笑話集覺得不值一寫,其它如冷知識或散文集,連漫畫我也寫
大概一個月會看將近三十本書,推理小說佔了一半以上的數量,又以日文小說居多
有不少書寫了兩千字以上的心得,有的卻只換來三行,第一行還是記錄書名
究竟寫了幾本書的心得,我也懶得細數,因為資料夾都快炸了,連翻頁都有點困難
期間,我發現了兩件事
痛跟喜歡是一樣的
如果有餘裕形容痛感,好比被車撞到或是針刺般的痛,就表示還沒痛到一個極限
真正的痛,就只有辦法說痛,喜歡也是
我內心會有一種無法具象的能量,直覺這次借的書,某本我最喜歡
但往往在寫下心得時,就只有喜歡,究竟喜歡什麼,也形容不太出來,很想以字數多寡來表示我喜歡的心意,卻總是擠不出什麼句子來
反倒是覺得寫很爛、文筆很糟、結局莫名其妙的書,我罵得最兇,卻也最有東西寫
第二件事,是我在臭罵故事的主角怎麼淨是白痴時,猛然領悟出來
我告訴過小玲和安妮塔,我網誌中的故事,都是以麗貞為主角,她真是我靈感的泉源,繆思女神
然而這件事在昨天傍晚,我邊寫主角的壞話,邊推理出這個道理來
主角要是不白痴,就沒有內容好寫了!
舉例來說,如果是一般的冒險故事
完美的聰明主角:1遇到壞人﹣2打倒壞人﹣3沒了
痴傻的天真主角:1遇到壞人﹣2被壞人打倒﹣3求救找同伴﹣4訓練﹣5再次出發打boss﹣6終於打贏,沒了
主角的笨蛋程度,跟要重複2345的次數成正比
光是中間就多了三個步驟!要是主角更笨一點,幾乎可以無限重複這幾項步驟,這才有得寫呀!
長期以來我就喜歡配角居多,因為不管是少年還是少女漫畫,主角全都笨到犯法,該抓去浸豬籠的程度
反觀配角都要有智慧,才能幫主角化險為夷
但想到這個不笨就沒故事寫,我稍稍能體諒想賺稿費的作家
再來愛情故事
聰明的美麗女主角:1吸引男人﹣2男人到手
居然可以統合成兩步驟就 砍~舊 起來!(砍舊請以國語發音,台語思考日文義來唸)
頂多是在中間多一道玩弄男人心的橋段,跟女主角的心機成正比,不過至多三個步驟
傻笨醜的天真女主角:1喜歡男人﹣2默默暗戀或直接告白﹣3看見喜歡的人有女友或被拒絕﹣4鍥而不舍努力對男主角好﹣5曖昧乘以N﹣6兩人終於要在一起但周遭反對或殺出另一個視力有問題的男二愛上女主角﹣7解決所有眾人的反對勢力以及男二號﹣8男人到手
天吶!愛情故事的發展居然可以多出六項過程!無怪乎編導總是偏愛選醜笨的人當主角(事實上只有同劇的角色會罵主角醜,審美標準非常奇怪)
還有靈異故事也同理可證
膽大的正義主角:1見鬼﹣2不怕鬼﹣3鬼自討沒趣,沒了
懦弱的怕鬼主角:1見鬼﹣2嚇破膽﹣3激起鬼的捉弄之心﹣4不斷被鬼騷擾或自己嚇自己﹣5找法師道士求助﹣6法師出馬或得到法器和鬼對抗﹣7打倒鬼(如果到這步驟鬼還不死,就要再重複23456)
連鬼故事都多了四道手續!跟大燕麥片一樣!是良心的事業
最後一項,如果鬼不爽,再找鬼同伴來復仇,故事更可以無限循環
很多理論都認為主角要有缺陷,故事才有張力,劇情才好看,但根本不用費心去研讀戲劇理論
用普通的觀念去想就能得出這個結果,完美的主角不管你想編造多邪惡的危機給他,依照主角是完美的設定去走,怎麼可能有解決不了的事情
想一下就知道沒得寫,該停手了
不過現實生活,還是聰明人的人生活得比較順一點,想想傻子要花多少力氣才能走到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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