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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六、七年前我就有這個心願——到法院旁聽
可是大部份人類的毛病就是,明知道簡單、也很想做,但就是沒去做
說不上來具體的原因是什麼
其實這三年來我的工作時間還算自由,
要排開一段時間去法院旁聽是沒有問題的
但沒做就是沒做==
我也上網爬文別人的心得,像是星期二三四去比較有庭可以聽
也到台南法院網站查了好幾次
幾度也有「明天就去吧」這種念頭浮現
可是到了隔天,不知為何又嫌麻煩,又犯懶,還是沒做
有2次鹿仔還約我去參觀法院
我很興奮的答應,想說跟人約定我就有了一定要去的動力
不過鹿仔並沒有要去旁聽案件,
她是想去舊法院看古蹟⋯⋯
於是這股幹勁又不了了之
去年看了一部漫畫《裁判長!這案子判刑4年,如何?》
內容是一群很喜歡去法院旁聽的民眾的見聞,
還有一些故事是主角分析眼淚的使用時機等等
相當有意思的一部作品
看完後當然又興沖沖上台南法院網站瀏覽
連想看什麼庭都記住了
結果,還是沒去
又一路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拖
莫名其妙拖到今天,我終於在心願清單中勾了這項。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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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進到台南法院的第一個感覺是:沒有想像中嚴肅
可能我原本一直拖著沒做這件事,就是有點擔心我會被攔下,會不會進不了
但這個擔心完完全全是多餘的
沒有人會攔你、盤查你,事實上,可以說是根本沒有人想管別人在幹嘛
門禁很鬆,氣氛比較像圖書館
純粹逛一下室內空間,坐著休息都隨便你
剛好路過進去在飲水機喝口茶也行的狀態(但冷氣不強)
我先問一下志工有沒有什麼注意事項
旁聽就兩件事要注意:
1.手機靜音
2.先問法警可不可以進去
至於其它注意事項沒有詳查,所以就連筆記本都沒拿出來
我的準則就是安靜聽就好,其餘的事不要做
法庭分好幾區,每區進去,有的門關著,有的開著
其中一間法警說了:當事人blah blah blah
什麼我也沒太聽清,總之那間不能進去
事後我問了一下,通常妨礙性自主的案子都不能聽
或者法官決定保護當事人的庭也不會開放
不過漫畫裡好多妨礙性自主的案子,主角們都有進去聽
法警說可以旁聽的那間,我就進去了
進去後看到這樣的情況
當事人的名字,我就依我聽到的諧音字來代稱
我坐靠牆的第三排,好可惜,同步打字紀錄的電腦螢幕我看不清
(我忘記帶眼鏡,所以一切都很模糊)
第一排的兩人,感覺起來真的很像我在漫畫中看到的——旁聽愛好者
而且第一排有桌子可以靠手,好羨慕
(只有螢幕這邊的旁聽席第一排才有桌子,另一邊沒有)
於是我犯了第一個錯誤
忍不住把手放在前排椅背上,不久就被法警制止
但往後攤倒是沒關係的
應該是法庭上要肅穆,手撐下巴太放肆
因為我的視線很糊模,所以只看出大概輪廓
看膚色跟一把鬍子,我以為小火龍是中東人,後來才聽到他來自丹麥
說實話,一開始旁聽還真的滿無聊的
有點像在開會,審判長會說:
「小火龍你看一下鑑定書的XX到XX頁。有沒有問題?」
「汪東城你看XX到XX頁,有沒有問題?」
期間一直很安靜,當事人默默看資料
沒什麼問題,通譯會把資料拿給審判長
然後審判長又叫他們兩人看鑑定,
沒什麼問題再看XX頁到XX頁,重複好幾次
平常看電視劇都以為雙方坐在對立面
沒想到他們兩個人坐同一桌
雙方也都沒有律師,只有小火龍有請翻譯
無法言述的違和感
一邊想著,外國人打官司還真辛苦
一邊覺得好平淡,沒有半點頭緒,看了十分鐘有點意興闌珊
有那麼一些想走的衝動,不過我怕法警認為我太隨便(奇怪的死要面子 XD)
進來聽十分鐘就走,到底來幹嘛
所以耐著性子再看下去
漸漸地,隨著審判長的問話
我把整個事件的全貌統整起來時
才發現為什麼會有人愛上旁聽
真的是很奇異的舒暢感
小火龍在快車道直行,但速度太快
汪東城違規左轉,所以兩台摩托車相撞
我也覺得奇妙,既然是小火龍向汪東城索賠
一般人會覺得那就是汪東城錯比較多
但檢察官起訴的是小火龍
期間有聽到,小火龍不能用丹麥的邏輯來看啦、國情不同⋯⋯等等
這種文化差異的官司,我也在想為什麼跟我期待中的審判不太一樣
甚至我現在才能意識到為什麼那時會有違和感
因為一絲火藥味都沒有,大家都心平氣和
我有印象當初車禍時,對方要賠贘金那種氣勢
但小火龍跟汪東城就好像置身事外那種感覺
沒有任何激動,也沒有情緒
不曉得原來人們在檢討事情時,可以這麼平靜
突然,第一個轉折來了
小火龍講了什麼我也記不得
反正他突然開始講中文,我被驚喜到
審判長也“呃”了一下,這種感覺
我真的是要死命咬牙,才能忍住不笑出來
審判長就說:你會中文?你要用中文講也可以。諸如此類的話
不過大部分時間還是交由翻譯,小火龍只有兩段發言說了中文
審判長還詢問他:那你想用中文講嗎?
這第一個劇情小起伏,已經吸引我坐到結尾
緊接著,轉折高潮來了
得到審判長允許後,大叔又⋯⋯
大叔就推開了柵欄進入場內
我震驚啊
居然有這種出場方式
原、原來你不是旁聽愛好者,是個暗椿啊!
大叔走到小火龍面前時,審判長問了小火龍:你認識他嗎?
小火龍點頭說認識
緊接著審判長再問大叔的身份,結果大叔講了一個朋友的朋友的什麼介紹來的
超遠的一個關係
這事態發展到我已經要捏大腿才能不笑場
是個超級不相干的路人,也不是目擊者,更沒有要提供證據
大叔是來強刷存在感的
這時,我的事件網又結構得更完整
小火龍手受傷,想回丹麥開刀
而汪東城想賠贘20萬,小火龍希望有30萬(舉例)
之前和解不成,所以才來開庭
大叔就勸汪東城:「再多增加一點,上次你開20萬,人家就不接受,不是就叫你要再多加幾萬嗎,怎麼還是只出20萬咧。」
大叔也勸小火龍降低要求
講完這一段話,似乎對案情根本什麼作用,因為雙方堅持的價格還是一樣
大叔很像鄉土劇中拖台錢的角色
我真的要笑翻了
而翻譯這角色我始終覺得曖昧不清
因為有幾次小火龍一直在說他要回丹麥開刀的事
審判長強調,那是民事案件,這庭是刑事庭,你說的內容不在這庭的範圍
但小火龍還是三番兩次地提,審判長又再強調:這裡是刑庭,不是民庭
到底翻譯有沒有把話說清楚,讓我好生在意啊
最後審判長說:你們還有沒有意見要表達,不表達也可以,但這是例行公事
汪東城說:我希望從輕量刑
小火龍也說:我希望從輕量刑
這種程序性的發言,大部份人都不會說從重量刑吧
不知為何,我心中不斷有異樣的種子在萌生
我也不太清楚各種輕微的情緒是什麼
好像有種癢,有些被戳刺,似乎什麼東西要冒出來
整個過程中,偶爾會有小泡泡在心中彈開一下
但都是前所未有的感觸,好難形容
這次體驗完,徹底明白了旁聽的迷人之處
也一直覺得可以再來
不過一回到家,懶惰癌好像就發作了
心願清單已經劃掉一項,會不會再做似乎就不是很必要
雖然我很喜歡這種感覺,但沒有要迷戀上它